为了促进太阳集团0638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关工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服务于创新型、研究教学型学院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关工委的性质
第一条 学院关工委是在学校、学院党政领导下,在学校关工委的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领导参加的群众性工作机构,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引导我院学生教育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是我院离退休教工发挥作用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把青年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我院党政领导要重视关工委工作,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本单位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统一部署,配合校党、政、工、团有关部门,认真上级指示精神,针对我院青年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际,坚持以德育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加强我院青年教工、学生思想道德、革命传统教育,促进业务能力提升,推进全面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三章 工作方式
第五条 学院关工委在学校关工委和学院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工作方针。
第六条 针对老同志的具体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关工委的工作主要是参与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即:担任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辅导员, 配合学院党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立志成才;担任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员,配合党委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担任学生心理辅导的咨询员,每周定期到关工委办公室值班或通过学生预约的方式,接待学生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咨询;担任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顾问,进一步扩大就业教育效果,拓宽就业渠道。
第四章 工作组织架构
第七条 学院关工委设主任1人(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2人(分别由离退休同志和副书记担任),秘书长1人(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委员若干(主要由老同志担任)。
第五章 工作条件和经费
第八条 学院给关工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必要的经费,同时争取学校关工委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 参照有关规定,对担任关工委主要工作的老同志应给予适量的工作补贴,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同志要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关工委工作基金。做好基金的筹措,制定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坚持按制度办事,保证关工委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