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0638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粤发[2011]1号)精神,结合《关于在全省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团粤发[2010]14号)的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于2011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0至2011年度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另为集中展示当代广东青年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2011年“五四”期间颁授第十三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共青团员
二、评选标准:
(一)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团活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带头刻苦学习。带头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建功立业。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
3.带头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争当学习标兵、岗位能手或致富带头人等,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主动联系服务青年,热情帮助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青年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争当先锋表率,积极参加“创先争优青春诺言”、“创先争优青春使命”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带动影响身边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
6.曾获市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奖励。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两进三同”活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4.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锐意创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6.所在团组织或本人曾获市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奖励。
7.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三)广东青年五四奖章:
1.年龄为14周岁至40周岁,户籍在广东或在广东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思想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特别是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5.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表彰,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和广东赢得重大荣誉。
备注:所报情况必须属实,不得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比办法:
各单位每个项目可推报1个候选单位或个人参加评选。
四、参加方式:
1. 申报时间:2011年3月9日上午10点前
2.申报程序:
自荐人提交书面的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2,3,详见院网通知),由学院初步筛选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提交推荐表的纸质版同时需要发送电子版至英文团学邮箱(felcsu12@yahoo.cn),纸质版推荐表交给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统一交到辅导员办公室一教220。
太阳集团0638
2011年3月7日
附件一:“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三:“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doc